“一间仓库查出市值标价2000多万元的假货、标价万元以上的‘天然青玉石’餐台椅实际竟是塑料制成……”昨日(12日),深圳市工商局公布了去年涉及家电、手机、药品、生活用品等行业的深圳十大打假维权案例。 据统计,去年深圳市工商部门共开展各类打假专项整治活动161次,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729宗;共立案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418宗;罚没入库132.3 35万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2宗。 案例一:仓库查出市值标价2000多万元假货 去年5月6日,盐田工商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盐梅公路边一仓库内查获大批假冒商品(检查现场当事人逃逸),其中万宝路、L&B牌香烟共1179箱(50条/箱),耐克、阿迪达斯、FILA牌球鞋1210箱,VIC TORIA EL牌女皮凉鞋415箱,以及各种无牌拖鞋220箱,总计假冒香烟、鞋8万余件,市场标值2000多万元。由于查获的假冒商品数量巨大,已涉嫌构成犯罪,该局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追究逃逸的当事人刑事责任,目前已立案侦查,并抓获4名犯罪嫌疑。 案例二:以塑料制品冒充“天然青玉石”餐台椅 去年7月21日,宝安工商分局根据消费者王某投诉,前往宝安区宝城三区建安一路35号综合楼深圳市百钢贸易有限公司开设的家私商场检查。经查明,2004年12月5日,当事人以15300元价格销售了一套“天然青玉石”餐台椅给消费者王某,并开具了销售单据。 后经广东珠宝玉石首饰鉴定部门鉴定,该套餐台椅并非天然青玉石,而是塑料制品。构成了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在工商部门立案调查期间已对其销售的商品进行销毁,并给消费者王某退回货款和赔偿一倍货款的损失,该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7650元。 案件三:劣质窗帘布使用数月即破裂 去年9月26日,市工商局消保办接到消费者陈某申诉函,陈某表示由于装修需要,自己于2005年8月30日以某装饰公司名义与罗湖区欧丰名布艺店签订了一份价值11万元的窗帘布购销安装合同,该店随后按时为陈某家安装了窗帘布。但使用数月后,陈某发现窗帘布质变色、手稍触动就破裂,为此其多次与经营者交涉退货事宜均未果。 市工商局消保办将此事转罗湖分局调查处理,经过检查,该局发现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并在对布艺店进行调查时发现,这款布料是该店销售时间过长的存货,再加上长期没妥善存放,布已有所变质,安装在陈某家后受到阳光直射暴晒便因高温引起了化学反应。 调解后,该店主动配合,按消费者陈某的要求拆换了全部窗帘布,并给予小部分经济补偿。 案例四:生产假冒网络交换机并出口中东 去年11月14日,市工商局根据友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诉,在龙岗区坂田和村查获一假冒注册商标“D - Lin k”和“3COM”网络交换机的加工厂和库房,查获假冒“D - Lin k”网络交换机共7个型号565台,“3COM”网络交换机共2个型号388台,另有假冒这两个品牌的网络交换机的机箱外壳、包装箱和说明书一批。 经调查,该加工厂负责人叫张明星,其生产的网络交换机未经商标权利人的许可,侵权产品主要出口到中东国家。被查扣物品价值102.5万元,且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五:销售假名牌手表手袋3600件 去年4月15日,罗湖贡山分局在罗湖区商业城1059号和罗湖商业城地下停车场出口处左侧仓库,查获假冒的各种名牌手表、手袋、钱包、恤衫、皮带、领带近3600件。由于假冒商品数量巨大,已涉嫌构成犯罪,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案件六:近2000个假冒“In tel”、“3com”网卡被查 去年5月11日,南山贡山分局根据投诉,对深圳市超颖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从事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调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其住所南山区红花岭B区民企科技工业园生产标称“Intel”、“3com”商标的网卡,其现场存放标注“In tel”商标的网卡947个,标注“3com”商标的网卡915个,另有“In tel”网卡包装盒和网卡驱动光盘各1箱。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商品属未经授权生产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经市物价局鉴证,两种涉案商品的总金额近57万元。由于该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件七:4人制售假冒手机涉案200万元 去年4月27日,福田工商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福田区南园路金宝城金银阁某单元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假冒三洋、三星、索尼爱立信、LG等品牌手机4990部,以及机壳、电池、充电器等各类手机配件12万套(件),涉案金额200万元。当事人王利华等4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并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已逮捕了王利华等四名涉嫌犯罪人员,并提起公诉,法院正在审理中。 案件八:制售假冒“Sony Eric sson”、“LG”手机外壳 去年11月27日,宝安工商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办固戍海边新村1栋厂房二楼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当事人涉嫌制售假冒的“Sony Eric sson”手机外壳12035个、“M” 手机外壳1780个,以及各类品牌手机模具近十个,并查获手机外壳及配件生产月结对账单33张。由于当事人未经索尼集团公司、爱立信集团公司、LG公司的授权,擅自生产销售“Sony Eric sson”、“LG”等手机外壳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该案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案件九:西藏聂拉木藏药厂发布违法药品广告 去年4月18日,深圳工商部门立案调查西藏聂拉木藏药厂在深圳《×报》上发布的十五味龙胆花丸药品广告涉嫌违法的行为。 经查明,当事人在该药品广告中,含有“30分钟见效”、“短期内轻松消除咳、痰、鸣、喘”、“1个疗程消除症状”、“对于病情严重者,2—3个疗程……达到满意的治疗效果”、“安全可靠”等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内容,违反了相关广告法,被责令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并处罚款7854元。 案件十:生产假冒“Blu etooth”商标蓝牙耳机 去年7月17日,市工商局对位于福田区上梅林越华工业区越华路14号凡恩大楼4楼的深圳市蓝鸟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现场查获当事人生产的涉嫌假冒“Blu etooth”标识的成品蓝牙耳机2868个,带有“Blu etooth”的注册商标标识23000张,带有“Blu etooth”标识的外包装盒7460个。由于当事人未经合法授权,擅自生产假冒注册商标标识蓝牙耳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该局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目前已批捕2名涉案人员。 |